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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与庸俗,中间隔着一个编辑
作者: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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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海报


海明威(左)和菲茨杰拉德


  尽管这是一部不怎么出名的电影,但一开场我还是非常感动。
  红色的铅笔在粗糙的纸面上划过,删除,添加,修改。一部部不那么完美的作品,最终变得精致而高尚,摆在书架上,成了人们传诵的对象,成了文学名著。一个潦倒的被无数出版商拒绝的作家站在门口,他即将遇到这辈子最大的知音……这部电影竟然敢拍这么小众的群体———出版公司的编辑,而且,拍得这么细致,告诉你天才和庸才的区别———就差一个认真的好编辑。海明威、菲茨杰拉德,以及这部电影的主角之一托马斯·沃尔夫,如果没有遇到这样一个编辑,他们可能一生碌碌无为,忙于为生计奔波,那些伟大的作品也就会从脑海里一闪而逝,或者搁死在纸箱中。
  电 影 中 译 《天 才 捕 手 》(《Genius》),脱胎自珀金斯的传记,讲述图书编辑麦克斯威尔·珀金斯与作家托马斯·沃尔夫的故事,之所以心有戚戚,是因为编辑也是我干了几十年的活儿。
  中国人的话,编辑是为他人做嫁衣。珀金斯的话:编辑没有创造任何事物,他只是让作品变得与众不同。说的都是一个意思。
  现在网络文字横行,编辑这个活很多人都不知道了,他们习惯把编辑和作者统称为“小编”,即便是文章作者自己,也改了自称,从出口必自称“笔者”,变成出口必自称“小编”。一个“小”字,一个“编”字,透着蔑视或者自谦。其实,在整个文字写作的领域,编辑应该是功力最为深厚的,他必须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简洁,什么又是作者最费心机的得意之处,什么是作者忽视的精华所在。他还要知道,怎样才能起一个既吸引人、朗朗上口的标题,而不是故作玄虚、骗人点击。
  举个例子,如果是一篇新闻评论的标题,那么句式应该是动态的,用以鲜明地表明观点,《改革与创新》就需要变成《改革的核心是创新》;如果是小说,那就要考虑美、有力和抓眼球,《TrimalchioinWestEgg》就该改成《了不起的盖茨比》。
  说得直白一点,一部作品的原始状态,很有可能是一株未经修剪的树木,编辑的工作,就是让它呈现漂亮又不失自然的模样。我小时候做过的最极端的编辑训练,就是把一篇四五千字的新闻特写改编成一则二百字的短消息,而且不能失真,不能遗漏事件必要的节点和信息。这很考验功力,一大堆蔬菜要变成一个沙拉,还不能损失营养,目的是让它更利于传播,也更有力量。
  我入行的单位,是编采合一的。也就是说,一个人既可以出去采访、写稿件,也可以在家当编辑。这种方式其实很好,因为没有写作过,怎么能知道哪里好、哪里不好?即便是在国外,也没有大学毕业直接当编辑的,都要当一定时段的记者,写得好了,有想法了,才可以进入编辑领域。
  我还记得当时写的一篇重头稿件,是说某中学教育改革的。当时报上选题,整个部门都觉得好,于是我兴奋地跑去学校采访,找老师谈,找学生谈,找家长谈,找已经毕业的人谈,一次次沉淀,一次次补充,这次采访总共用了一个多月。由于手头材料很多,一时下笔,有鸿篇巨制的感觉,竟然写了两万多字。捧着稿子,找部门主任去修改。我的部门主任是一位老编辑,他反复跟我讲怎么立主题,怎么去繁就简,一遍遍地让我筛选材料。整个修改过程,比采访的时间还长,竟然用掉了三个多月,两万多字也变成了七千字。我记得这篇稿子我已经改了七遍,有点恶心想吐了,最后一次去找主任,我说,真改不动了,要不就别发了吧?
  他问我:你确定改不了了?
  我说对,我真改不动了。
  他说好吧,那交给我吧。
  几天之后,文章见报了,只有三千多字,我和自己的原文对照了一遍,发现我的主任用我的材料重新写了一遍。紧凑,鲜明,好看。署名是我的名字。当时我一边放着报纸,一边放着自己的原稿,对照着看,突然就开窍了。我知道,重要的不是这篇文章发表了,而是我知道怎么写文章了,顿时有一种醍醐灌顶练成神功的感觉。
  这种感觉是对的。从此以后,我的主任几乎没让我怎么改过稿子,因为我上路了。
  讲这个故事,是想说,一个作者,一个记者,遇到一位好的编辑是多么重要。在文字这个领域,当一个好编辑,就是当一个引路人,是积德行善的职业。
  当时那个单位,有很多不成文的规矩和传统。一是编辑就算把稿件重写了,也不可署名;二是一旦有外单位的人,比如通讯员、线索提供者参与了采写过程,那么本报记者的名字一律署在后面;三是有个评报栏,无论是谁,都可以把版面贴上去,对文章或版面进行褒扬。我记得我第一次编辑的版面,就被报纸的副总编辑贴了,旁边是红笔题写上百字的意见。我和这位副总编辑还不熟悉呢,他也对不上我是谁,但我学的中学课本上有他的文章。写了这些意见,说明他仔细琢磨了我的版面,这本身就是一种刺激和鼓励。
  这种扶携新人的风气是让人一辈子都难忘的。后来在另一个部门,我因为一个标题和领导争论,相持不下,回家想了一晚上,终于自己把自己说服了。第二天一早,正准备改动标题,没想到领导突然来了一句:我想了很久,觉得还是你的意见对。结果,我们又为谁的意见对争了起来,彼此成为昨天的反对派。最后用的什么标题现在想不起来了,但争论的过程确实是受用的,是一种提高。
  后来,我到了新的报社,报纸也从铅字排版完全电脑化了,但我依旧有着将文稿打印出来后再编辑的习惯。当时许多报纸,都希望学到大报风范,可有些骨子里的东西,是传承的,不是那么容易就学来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看到《天才捕手》,就鼻子发酸的原因。在好莱坞那么商业的地方,还有人在为编辑树碑立传,让那些名著之后隐身的编辑走上前台。这值得我这个业内人士感动一把。
  多年后,我曾经写信给帮我改了七遍稿子并且重写一遍的部门主任,向他表达感激之情。他回信说:“哎呀,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了。”
  这些年来,因为写小说、写书,接触了许多出版圈儿的编辑,有一部分是非常认真的,改了个标题,整本书都不一样了,我一看就说,这么一改,至少多卖出一万本。有一次,我还把一位年轻的作者介绍给一个文学杂志的编辑。说句实话,这个编辑我也不怎么熟悉,就在一起喝过两次酒。我没想到的是,这位编辑几乎是手把手地教作者改稿子,就像电影里珀金斯做的一样。后来这位作者红了,得了不少奖项,他一直说是我把他带进门,实际上,他真正应该感谢的,是这个认真且有识人眼光的编辑。
  当然,也有些让人无语的。
  比如有家影视公司,曾经看中了我一个历史人物长篇,约我过去谈一谈。一聊起天,口口声声这里不满意那里不满意,要求加各种各样的爱情戏码,要求拿恋爱当主线。我很快就明白了,这是要八卦戏说的路子,和我这个作品完全不搭边。而这位跟我主谈的负责人,就看了一份三千字的提纲,因为他很忙,根本没有时间读原作品,甚至没搞清楚作品是什么风格。
  早知道如此,其实就不必见面了。
  还有一家图书公司,跟我聊稿件。当时说,现在的读者没工夫看长篇,只爱读短篇,要不你写个短篇的合集吧?几个月之后,当我整理好短篇合集,对方的口风又变了:短篇真的不好卖,长篇才是市场主流。这一来一去的变,拿形式盖内容的,就把作者辛辛苦苦的工作给毁了。这里面最大的硬伤是:无论长篇还是短篇,他们都一个字没有看。编辑压根儿没有阅读的欲望。
  再有一家就更奇特了。编辑主任只问题材,不看作品。不知道为什么,这位非常不喜欢言情作品,一听说内容是言情的,选题会上一句:“现在谁还爱看言情啊?”就把作品给否定掉了。现在的出版单位,讲究效益是对的,把握市场动向也是对的,但也不能粗糙如此———言情有一万种写法,你见过几种呢?
  因为既当过作者,也当过编辑,我深知这个行业的苦衷。无论编辑还是作者,其工作的本质,就是工匠,是一种精心的、耐心的文字打磨。如同珀金斯和沃尔夫,两个人不停冲突、打磨,乐此不疲、废寝忘食、彼此不服并且试图说服对方,这样才能磨出经得起市场考验的好作品。只可惜,这样的编辑,现在越来越少了,而一旦要遇到这样的编辑,应该格外庆幸和珍惜。就像那位作家沃尔夫,他真是祖上积德,修来的福分。
  这个行业没有耐心的人是越来越多了。我听过许多这样的言论:我们不要言情作品(事实上市面上流行的文艺作品几乎没有不沾言情的)、我们不要古装的、科幻的(事实上电视里播出的大量剧集都是古装的,大红大紫的《三体》则是科幻)、我们不要室内剧(事实上年轻人追看的英剧、美剧、韩剧、日剧半数以上是室内剧)、我们不要这个不要那个……真的不知道你们想要什么了,这些,都是缺乏发现能力却又想快速发财的人,对自己的开脱之辞。
  即便是媒体,似乎也不愿意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去打磨一份报道了。一切都讲究快,一切都讲究成本低廉,否则大家都会挨饿。这让行业显得更加低端,也让信息更加庞杂,甚至真伪难辨。
  前两天,看到网上有一篇产品质量维权的新闻,这篇新闻来自山东一家媒体,说的是有人买了洗衣机才几个月就出了故障,厂家维修要收费,经过维权,顾客才得到免费的修理。短短几百字的文章,当事人就有李女士、刘女士、黄女士三种称呼,最后免费维修的不是洗衣机,而是冰箱。这篇文章无论作者还是编辑,都是如此粗疏马虎,最后让人看得满头雾水,开始质疑其真实性。这已经不是水平问题,而是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了。
  和工匠精神没落相匹配的,是《天才捕手》这样的电影,在商业上并没有获得成功。有文章称,它的北美票房只有136万美元,在中国上映,尚未突破1000万元。不知道这个数据准不准。据说,剧情平淡、保守、过于稳当是主要问题,可能是观众群更关注主人公之间是否彼此掰弯,是否CP吧?总之,这个故事可能会让很多人失望。可世间如此浮躁,难道不该怀念一下曾经的沉稳,鼓励一下那些默默做事且精益求精的人吗?
  (来源:腾讯网大家频道)
(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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