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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诸君思我狂,人间不见吵架王
作者:杨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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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1935年4月25日—2018年3月18日)


  李敖已逝,对他的总体评价,才刚刚开始。他真实的影响力,也在准备显形。从此评论者们无法再去质询,印证,批驳,阿谀本尊,哪怕公然诬蔑,也无法起逝者于地下,再作回应。这一道舆论的炼狱之门,才刚刚开启。
  于是我也在扪心自问:当此节点,面对李敖这样一位“熟悉的陌生人”———素无交道,又影响深植的写者,该说些什么呢?照时下入殓文的爆款,一是悲情痛呼失去导师;一是绝情冷嘲过气文化明星;一是深情怀缅年少时的震惊向往。李敖的好处,是哪一条都挂得上,而且本人金句就很多。这种逝者,真是文字入殓师的至爱。
  我想来说说李敖的最大人设:吵架王。
  李敖应该算是胡适的弟子,但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在白话文时代,李敖与鲁迅最相似。李敖曾经自称包揽五百年来白话文前三。其实白话文时代,也就一百来年。如果评选这一百年的“吵架王”,鲁迅与李敖之外,恐怕不做第三人想。王朔韩寒,都是小焉者。我们可以说,用白话文吵架的传统,鲁迅创其始,李敖扬其波,他们两个人,是近代中国文坛吵架史的巅峰。
  这一百年,中国各种激战辩论,擢发难数,何以鲁迅李敖能成为巅峰?不仅仅是二位天纵奇才,需要天时、地利。
  先说天时。中国传统人格养成谱系里,儒家无疑是最显型的因素。儒家的吵架王是孟子,但孟子说“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矣”。到底个人是不是好辩,只有天知道。但一定要表现出作者的委屈:我不是好吵架,我也想温、良、恭、俭、让,我也想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可是———大义面前,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欧阳修)!这就难怪康熙四年,儒家学者杨光先将他攻击、批判西洋传教士、西洋历法的各种奏疏文章汇集成书,书名就叫《不得已》。
  但是中国传统人格,在儒家温良恭俭让的面貌下,其实有一股悍厉狠勇的潜流,那就是法家。法家祖师之一韩非,据说是个结巴,所以狠劲儿不在嘴上,而在笔下。但是法家这种特质,除了以吏为师的秦朝,浮出水面的时候很少。大部分时候,中国人的吵架传统,暗涌在各地衙门的讼状、刑名师爷的判语、六部书吏的批文、党争私斗的奏疏之中。与青词、祭文、碑铭、朱卷、小品,一明一暗,一显一隐。两部分文字,共同构成了中国文章史。
  在传统中国,吵架文不能公开,一旦公开,儒生的风度颜面尽失,文人之争,宜温柔敦厚,不宜赶尽杀绝。以斗争为事,以斗争为乐,以斗争为业者,根本上不了士林的台盘。这个传统,被鲁迅与李敖打破了。
  之所以说天时,是因为儒家的礼仪强制性在近代被基本摧毁,“法家人格”也有了独立生存的空间。鲁迅曾说自己中庄周与韩非的毒太深,庄周随便,韩非峻急,这两者都不为儒家正统所喜。鲁迅李敖对儒家正统的反叛程度,明代有李贽徐渭这样的先驱,但鲁迅李敖却没有落得李贽徐渭那样的下场。苏雪林写信给胡适,骂鲁迅为“玷辱士林之衣冠败类,二十四史儒林传所无之奸恶小人”,胡适并不认同,反称苏雪林的说法是“旧文字的恶腔调”,也就是说,将行为离经叛道者冠上“名家罪人”而以大义诛之的时代过去了,这才有了鲁迅李敖这种“吵架王”存在的可能。
  说鲁迅李敖是吵架王,跟他们都喜欢,或者说,不怕打官司有关。中国传统总强调“息讼”,秀才帮人写状子,是有可能被褫夺功名的。文人也一向不喜欢上法庭。鲁迅打官司不算多,但最著名的两次,都是主动,都是为了维权,一次是以下告上,向平政院起诉顶头上司、教育总长章士钊滥用职权,罢免自己教育部佥事之职;一次是以师告生,要求学生李小峰创办的北新书局赔偿拖欠的版税。这两场官司,放在比较温和怕事的文人身上,恐怕都没有那样决绝的态度。而鲁迅的毅然出手,对法律的信任与借用,在现代文人里也是独一份。
  至于李敖爱打官司,那更是尽人皆知。具体因由姑且不论,懂得、善于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是李敖与鲁迅共同的特点,也是两位吵架王行走江湖的护身法器之一。
  鲁迅与李敖,虽然异代异地,但所幸已大致沐浴在法治的光辉之中,鲁迅时代有白色恐怖,好在有租界庇护。李敖在戒严时代付出了坐牢三次的代价,但毕竟台湾当局有所顾忌,抢书抓人,却不敢轻取人命,也才有了“文化太保”李敖能得善终的奇迹。
  是的,这是一个奇迹。有法可依,这就是两位吵架王得以诞生的地利。
  李敖学理政见上认同胡适,文章风格更像鲁迅。从李敖自己塑造的文字形象来看,他确实是有意识地一反传统“君子”的那种清高形象。李敖曾说,从历史上看,君子都斗不过小人,因为君子要讲形象,要有底线,而小人无底线不要形象,不择手段。君子要想斗赢小人,也必须不择手段。李敖在《李敖快意恩仇录》里有一段表白:
  多少年来,在国民党堵塞每一种渠道的暴政下,大丈夫“没有正常的用武之地”,要想出头,难免要有一些世俗眼中的“花招”、个性、新闻性,但这些招数使出来,你就不可能有“正人君子”的“清望”形象了。……视正常为反常,这种代价,是我们志士仁人不得不付出的。
  这一点,能看透的人不少。但是能够身体力行,又能化险为夷者,好像也只有李敖一人。同样以自由主义立场传承儒家“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传统,胡适、殷海光、雷震,都做了很大的努力,李敖也一样。但李敖的下场,没有前辈们的凄凉之感。
  自然,吵架王并不全是正面意义。吵架要吵赢的要义,在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而且要多用归谬法,比喻要形象,善于扣帽子,起外号,画对手的漫画像……这些手段,鲁迅与李敖都用得炉火纯青。
  还需要补充的一点是,鲁迅李敖能成为吵架王,跟他们的经济独立有很大关系。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依附大树又谈什么特立独行,独抒己见?再能吵架,也不过是高级水军。要成为吵架王,一定要敢于、善于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以此求得独立发言、无惧无畏的底气。
  李敖2005年来北大演讲,引了一句陆游的诗,给我印象很深刻:
  最后,我引用宋朝大诗人陆放翁的一句诗,“樽前作剧莫相笑,我死诸君思我狂”。我在你面前跟你开玩笑、作秀,你不要笑我,因为等我死了以后,你会想我想得发疯。
  李敖的一生,确实充满恶作剧的顽童气质。这一点,让很多大人先生挠头,也让很多后生小子失色。然而,这是我最珍视李敖的一点,毕竟在中国,世故的人太多,特立的人太少,吵架王不是想当就能当。好吧,这种人确实容易给人添堵。那就照柳亚子评苏曼殊的话好了,这样的畸人“不可有二,不可无一”。(来源:腾讯大家)
(杨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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