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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承接制定
《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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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4月23日,山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李茂荣一行来到我校山东高校慈善文化研究基地考察,宣布将制定《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的任务交付给聊城大学。
  2016年我国通过了《慈善法》,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指导依据。此后江苏、安徽先后发布了省级层面慈善条例。我省也将加快步伐,力争在本年度出台《山东省慈善条例》。鉴于聊城大学在全国较早开展慈善法研究,有着深厚的慈善法立法与实践经验,山东省民政厅将制定《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的任务交付聊大山东高校慈善文化研究基地、慈善法研究所研究团队承接。
  经过长达3小时的深入研讨,调研组最后达成共识,在上位法的基础下,将从10个方面开展本次委托课题及 《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的制定。 (王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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