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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专题论证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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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加快《质量促进法》的出台,助力国家质量强国战略推进,5月22日,法学院于东湖宾馆召开《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专题论证会。来自山东大学、聊城大学,省、市相关单位的20名学者专家和课题组成员出席会议。
  大家围绕《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第三稿7章内容,从立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框架、条文表达等方面,发表了修改意见。其中,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肖金明教授从多方面给出了立法建议,他认为草案已初具形态,需要从促进型立法的定位与质量促进归口管理的现实性上做进一步修改。他认为如果把环境质量促进纳入立法范围,并不利于行政归口管理。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谢桂山研究员主要从立法技术上提供了指导,他认为讨论的第三稿已经奠定了专家建议稿的良好基础,需要从立法技术上继续打磨。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郭延伟从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概念界定、基本原则四个方面阐释了对《质量促进法》的理解,着重谈到了法律条文中对不同层级的政府的规范表达。其他法律专家、实务专家在各自的领域内向课题组提出了许多非常有益的建议。
  《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是我校法学院于2017年下半年承担的立法委托项目,委托单位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促进法》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转入质量时代所亟需制定的一部法律,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所直接要求制定的重要法律。在国家质量立法上,如果说《产品质量法》是“画底线”的,《质量促进法》就是“拉高线”的。这一立法委托项目的获得,体现了国家质监部门对我校法学研究能力的信任。本次专题论证会对于课题组克服专家建议稿起草中的难题,进一步提高起草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杨盛达 王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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