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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制度自信”探源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魏宪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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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产业门类齐全,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大多已位居世界首位,技术水平和产业结构不断提升,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了很好的发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步一步地从一个经济上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人民生活从贫困迈向总体小康的国家,其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也实现了由弱到强的巨大转变,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就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制度自信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比较优势。

  (一)历史逻辑:“国体”自信源于历史选择的合理性及自身的人民性,是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政治前提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第六大部分“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开宗明义、高度自信地强调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种高度自信不仅源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的历史选择,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基础,而且源于这一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合理性和人民性。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和建设国家的历程中,制度自信首先体现在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自主定位、精心设计和构建现代民主制度的实践过程之中。早在江西瑞金的红色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就模仿俄国革命和政权建设的经验,进行了建设苏维埃工农兵政权的实践,召开了两次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然而,随着中华民族抗日救亡运动的兴起,中国共产党将建立“工农共和国”的口号改为建立“人民共和国”的主张。从此,“人民共和国”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建立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主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新社会、创立新国家奠定了制度自信的基础。1940年,毛泽东在设计人民共和国的“国体”与“政体”时明确指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安排,既不能采用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形式,也不能采用苏联所实践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模式,而应该实行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
  实际上,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就规定,我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其后,毛泽东、刘少奇等党和国家的领导人都曾解释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同志在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所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强调的也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1982年之后,邓小平同志将其改为“人民民主专政”。所以,改革开放以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一直强调的是“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即毛泽东曾经讲过的“国体”。


  (二)实践逻辑:“政体”自信源于实践所彰显的自身优越性,是当今世界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他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评判一个国家政治体制优劣的三条标准:“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然而,在中国共产党所秉持的制度自信不得不面对西方民主挑战的时候,邓小平同志还坚定自信地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决不搞西方的多党制以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不搞西方的三权分立,等等。为此,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努力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来完善其所坚持的制度,并努力将改革与发展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追求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逐渐走出了一条以不断提升制度的有效性来增强制度的合法性的制度建设和发展道路。从而彰显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改革开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当今世界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制度。


  (三)比较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激发了中国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

      一个国家的进步与发展,需要有合理的制度安排,但决不能生搬硬套。1992年中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1995年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2013年第一次明确了市场应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并由此开启全面深化改革,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一步一步地实现从封闭走向开放、从计划走向市场、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性变革和创新。期间,我们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经济发展最大化等原则,把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不但没有改变现有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的规定性,反而逐步巩固和发展了既有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优越性,从而彰显了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所焕发出的强大生机活力。目前,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8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也已经超过了30%。
  究其原因,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一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而展开,不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在于中国共产党始终站在巩固制度、追求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并在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与完善的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从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说:“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
  本文原载于《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双月刊)2018年第1期
(马克思主义学院 魏宪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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