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键词
范围
主持人话语
查看:77   


  有人用言论自由为俞敏洪辩护,还把“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作为论据。如此借用经典,让人啼笑皆非。
  言论自由不等于自由言论,特别是作为公众人物。自由从来都是有边界的。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对自由的定义为是:“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康德说:
  “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具体到俞敏洪意思就是,俞老师可以说“我堕落了”,但是不能说“中国女人堕落了”,因为说自己堕落与人无关,说中国女人堕落则伤害了他人;俞老师可以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这是你的自由,但是不能随口乱说、为所欲为,因为不做什么是你自己的事,做了什么则可能超出了个人边界,危害别人的自由。为了享有自由,我们必须控制自己。没有自由的秩序和没有秩序的自由,同样具有破坏性。俞敏洪作为有影响力的教育企业家,应时刻提醒自己把言论放在法律和道德的天平上称量一下,保持好自由和自律的平衡,如此,“自由”的分量才显得弥足珍贵。
聊城大学 版权所有 
北京华文科教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支持,图文与本公司无关
京ICP备12019430号-7
本期已有1265313次访问,全刊已有46835787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