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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
作者:孙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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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可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产物,具有丰富的实践资源和鲜明的民族特色。
  从世界历史上看,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伟大民族,不仅创造了光辉灿烂的物质文明,而且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对中华文明形成并延续发展几千年而从未中断,对形成和维护中国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对形成和巩固中国多民族和合一体的大家庭,对形成和丰富中华民族精神,对激励中华儿女维护民族独立、反抗外来侵略,对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促进中国社会利益和社会关系平衡,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之所以能够创造出协商民主这种独特的、独有的和独到的民主形式,最根本的是因为我们党在实现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始终深深植根于中华文明的沃土,自觉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的资源中汲取营养,并根据时代的要求和实践的发展,不断对其进行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从而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血脉和基因。
  一、“天下为公”的价值取向
      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古人就提出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礼运篇》)的道德思想。在《尚书》、《左传》等古代典籍中,也有“以公灭私”,“公家之利,知无不为”的记载。特别是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尤其重视公忠,倡导“致忠而公”、“公而忘私”的伦理情怀。可见,“在中国古代,公是一种公认的天地之至德”。这种“天下为公”、“大公无私”的文化传统,所体现的政治价值就是追求平等、公正,推崇个体与群体的和谐,强调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至高无上,不仅是个人的修身之要,而且是社会道德的最高准则。所以,几千年来,不论是封建社会的士人阶层,还是近代以来的知识分子,大都把“天下为公”的价值取向作为自己人生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和政治理想。也就是说,“在中国的传统政治理念之中,‘天下为公’中的天下,既是外在的,以国为本;同时,又是内在的,以心为天。所以,不论个人,还是民族,要成就伟业,都必须有一颗包容无限的心。这样,正心诚意就成为立于天地之间,开创天下伟业的起点,由此展开的人生画卷和民族前程的逻辑是: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孟子将这个逻辑概括为‘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毛泽东就认为这是中国人应该掌握的‘天下国家道理’”。可见,“天下为公”的价值取向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世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
  正是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天下为公”政治伦理思想的熏陶和影响下,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在国家和民族面临深重危难之机,自觉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人生信条,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和政治抱负,置自身安危于不顾,投入到救国救民的运动中。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就十分尊崇“天下为公”的传统道德伦理思想,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中,他不仅继承了我国古人向往大同世界的文化传统,而且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描绘了著名的“三民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倡导国家由人民所共有、政治由人民所共管、利益由人民所共享的政治理想,从而开启了推翻封建专制主义、建设民主共和国的历史进程。与此同时,为了建设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孙中山先生提出了著名的‘权能分开’的理论,强调人民集人民权力与意志而形成政权,负责管理众人之事的政府掌握治权,治权交给有能力的职业管理者,其运行受到人民监督。孙中山先生的政治设计,既体现了西方的共和主义的政治思想,同时也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天下为公’的政治理念,其背后的核心精神就是:团结共存,合作共治,共享自由。可以说,孙中山先生所开辟的民主共和的思想和精神,贯穿现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实践,成为中国孕育协商民主的理论与政治渊源”。
  尽管孙中山提出了民主共和的社会理想,但由于在革命过程中没有真正唤起广大民众的政治觉醒,特别是没有把广大人民群众作为革命的主体力量,结果没有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把理想变为现实。此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深刻认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和农民占人口大多数基本国情的基础上,沿着孙中山开辟的民主共和道路,自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通过放手发动人民群众,团结一切进步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始终坚持与各党派、各团体、各界人士团结合作,协商共事,从而建立了最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汇聚了全民族的革命力量,最终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并于1949年以政治协商的形式民主建政,建立了崭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由此可见,新中国是中国共产党在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上,通过与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在民主协商中诞生的。协商民主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而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相伴而生的民主形式。
  二、“民本主义”的政治思想
      在中国古代诸子百家的学说中,许多典籍和圣贤都对民本主义有过明确的阐释,蕴含着丰富的民本主义政治思想,并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最早的记言经典文献《尚书·五子之歌》中就有“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记载;道家创始人老子也提出过“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的论说;儒家代表人物之一的孟子更是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提醒统治者只有尊民意、施仁政,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确保政权的长治久安。可见,数千年来,“从盘庚的‘重民’、周公的‘保民’、孔子的‘爱民’到孟子的‘民贵君轻’、荀子的‘君舟民水’,再到汉唐以来的形形色色的民本论,民本思想不断被充实、丰富”。在这种源远流长的民本主义思想影响下,“我国古代政治中,集权专制政体之下,开明的统治者就意识到了协商的重要性,‘察民所恶’,‘上观于贤’、‘下听于人’,广纳众言,是化解矛盾、维持稳定的好方法”,于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大都通过设立纳谏、朝议、咨议、庶民议政等包含协商因素的制度安排,主动听取朝野上下及庶民百姓的意见和要求,从而达到了解民情、完善政策、维护稳定的目的。“虽然从本质上说,这些制度只是咨询式协商,仍然包含在君主专制的政治形态之中,但其中包含的协商和辩论的思想无疑构成了中国协商民主的重要思想和制度资源”。
  不容置疑,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民本主义思想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文化来源,但也正如有学者所言:“这种民本思想,显然是为民作主,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在本质内涵上,民本是一个道德概念,它所表征的是一种道德诉求,而民主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所表征的是一种政治诉求;在主体上,民本以君为主体,民主以人民为主体;在价值目标上,民本的出发点是以优化君主专制为宗旨,解决国家政权的稳定和长治久安问题,而民主是以否定专制制度为使命,并通过对领导人、政府权力的制约,防止社会政治权力被少数人所滥用,从而达到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目的。可见,民本思想虽然源远流长,但传统中国老百姓从来没有体验过真正的‘民主’、‘民权’,至多也就是民本思想下的开明专制罢了。”由此可见,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民主权的政治理想,必须推翻一切剥削制度,使人民群众上升为统治阶级,才能从根本上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而与封建统治阶级和代表其他剥削阶级利益的政党具有根本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作为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先进政党,除了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外,从来没有自己的任何特殊利益,因此,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不仅能够继承中国历史上的民本主义文化传统,而且还通过对其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从而把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转化为中国民主建设的路径和价值,进而提出了发展真正的人民民主的政治主张,并通过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广泛参与,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协商民主,最终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了实处,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
  三、“和而不同”的哲学理念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其中蕴含的“和合”理念和“中庸”思想是中华民族既一脉相承又独具特色的文化标识,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最高价值追求和根本思维方法。关于“和”的价值理念,我国最早的国别体史书《国语》中记载有“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的论说;《论语·学而》称“礼之用,和为贵”,《孟子·公孙丑下》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孔子更是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教育人们在为人处事中要“以和为贵”、“求同存异”。而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宇宙观念,则是对“合”这一核心价值的具体阐释,反映了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人与自然和万物之间和谐共生、和谐共存的大一统理念。正如儒家经典《中庸》所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也就是说,“中”与“和”是宇宙天地的大本达道,反映了世界万物生存发展的根本规律。这些“和而不同”的哲学理念、“求同存异”的思想方法、“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不仅是中华文明的思想精髓,而且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孕育和发展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和丰厚涵养。
  首先,中国传统文化中提倡的“和合”理念,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强调“和合”,并不是掩盖矛盾,否认差别,恰恰相反,其真正意蕴和内在精神是在承认矛盾和差别的基础上,强调“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以和为贵”,即“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如果把这种理念运用到社会和政治生活中,那就是既坚持原则又尊重差异,既承认不同又相互包容,兼容并蓄、博采众长,从而实现共识基础上的互利互惠。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思想“对多样性和多元化的肯定以及对多元共存和发展的强调,+与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具有一定的契合性。这种文化基础为协商政治的确立提供了良好的精神资源和文化背景”。
  其次,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思想,反映了我国古代圣贤为人处事的人生哲学精髓。所谓“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庸也》),也就是说中庸是一种至高的仁德或人生智慧。“中庸之道”讲究“中正”、“中和”,要求人们在面对和处理现实社会与人生的各种问题时,要不偏不倚,不走极端,掌握好分寸,把握好事物合适的“度”,既不过分,也无不及,从而做到以中为贵,以和为美,保持人生和事物的均衡状态。如果把这种“中庸致和”的价值理念加以升华并扩展到政治和社会生活领域,能够使人们理性看待多元主体的存在及其不同的利益诉求,对不同的意见和要求应保持包容、宽容的态度,不偏于对立双方的任何一方,使双方保持均衡状态,从而缓和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摩擦和紧张情势,调节各种社会矛盾达到中和的状态,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显而易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思想和协商民主都强调相互包容、和谐相处,致力于把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控制在均衡秩序的范围内,从而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多元共存与发展。很显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价值支撑。
  综上所述,“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与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密切相关,不同文化孕育不同的民主形式。”中国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天下为公、民本主义、和而不同等独特的政治理念、价值诉求和哲学思想,不仅是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而且为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特别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政治实践中蕴含的协商元素和传统,导致“相对于竞争性的民主形式,中国人更习惯于比较和谐的协商民主形式。所以,协商民主在中国不仅与现实社会的实际相适应,还有着深厚的文化根源”。所以,这也就从根本上回答了为什么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逻辑是先有协商民主,后有选举民主。也就是说,与西方研究协商民主是为了弥补选举民主的内在缺陷不同,在中国,协商民主不是以选举民主的补充形式出现的,而是有着自己丰富的文化传统、深厚的历史基础和生动的实践经验,这正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所在。
  (摘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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