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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火灾事故的预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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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和《聊城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条例约束日常行为。各单位防火工作实行“自我管理”的原则,即:责任自负,安全自查,隐患自除,风险自担。
  二、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车间等场所的火灾事故预防常识。
  1、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使用设备仪器时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等是否有异常情况,是否放置得当。
  2、对整个操作程序是否清楚。
  3、只有在老师指导下,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后,才进行实验或其它操作。
  4、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实验或实习,更要注意防火安全,室内一定要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散发的气体在空气中达到爆炸产生的浓度。
  5、进行昼夜不间断的实验时,一定要有专人值守直至实验完成。
  6、实验、实习场地应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且熟悉其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7、离开实验、实习场地时,应按制度要求,关好电源、火源、气源、水源等,清理杂物和垃圾,摆放好各项物品等。
  8、实验、实习场地的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要将物品堆放在门口、走廊、过道等通道上。
  9、在图书馆、易燃易爆的实验场所,禁止吸烟。
  三、宿舍内火灾事故预防常识。
  1、同学们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线。
  2、不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3、使用电脑时不覆盖显示器通风孔,保持显示器良好的散热功能。
  4、购买合格的多用插座,不用多个插排串联的形式连接电路。
  5、不用纸张覆盖墙上的插座,不随意加大电路保险丝。
  6、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照明。
  7、不使用酒精炉。
  8、不要将易燃危险品带进宿舍。
  9、发现不安全的现象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尽快消除隐患。
  10、要爱护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要随意移动或挪用,掌握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方法;非灭火使用消防设施,必须经过学校保卫部门的批准。
  11、房间没有人时,应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关;
  12、禁止在宿舍内用火烧东西。
  13、充电时不要将充电器放在书籍、被褥、木制桌椅等易燃物品上,禁止无人充电。
  14、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四、后勤单位火灾事故预防常识。
  1、餐厅严格用电、用火管理,经常排查库房消除安全隐患,暂时不用的液化气瓶定点存放在安全地点。
  2、使用电气焊作业时要提前制定好防火预案。
  3、校园管理中心及时清除落叶和干草并妥善处理,杜绝烧荒。(刘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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